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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訊 2月22日晚,合肥市公安局花沖派出所接到許女士報警稱:自己正在遛狗,被突然沖出的金毛狗咬傷,雙方發(fā)生糾紛,需要民警進行處理。
2月22日傍晚18時多,許女士牽著自家的小狗出來到家附近遛彎兒,行至長江東路與和縣路交口柏莊春暖花開門口時,突然躥出一條金毛狗,就往她跟前湊,許女士說,當時特別害怕金毛狗把小狗傷到了,便連忙護住小狗,揮手讓大狗走開,沒想到這個動作反倒讓金毛狗發(fā)怒,撲上去咬住許女士的腿,然后金毛狗把許女士家的小狗也咬傷了。隨即,許女士向花沖派出所報了警 。
民警前往調(diào)查,現(xiàn)場了解到雙方均辦理過狗證,事件發(fā)生原因是由于雙方遛狗時均不拴狗繩導致的,民警讓許女士先趕緊去打狂犬疫苗,對傷口進行處理。
2月24日上午,民警對雙方遛狗不栓繩的行為進行治安罰款處理,并在調(diào)解員的調(diào)解工作下,達成了金毛犬主人靳女士向小犬主人許女士進行賠償?shù)膮f(xié)商處理意見。
鄧明惠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記者 許佳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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