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 合肥市瑤海檢察院今日發布一“零食托”詐騙案例。與網上結識的女網友線下見面,逛著逛著對方提出去路邊零食攤買點零食,結果零食錢付過后,對方就借口帶著零食離開,疑惑之下,就地蹲守,竟發現零食又回到攤點,女子又帶著不同的人前往購買。9月14日,經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該“零食托”作案團伙被告人均被判刑。
檢察機關指控,去年12月至今年2月,被告人姬某、高某、曹某共謀實施“零食托”詐騙。期間,由姬某通過網絡聯系“鍵盤手”,讓“鍵盤手”以虛假的女性身份與被害人聊天,將被害人約至合肥市新站區武里山天街線下見面,后由姬某或者曹某作為“女托”與被害人見面,再將被害人誘騙至高某事先開設的攤點購買零食、首飾,后“女托”找借口帶著零食、首飾離開,再將零食、首飾歸還攤點循環利用。被告人劉某在明知高某等人詐騙模式的情況下,仍參與并與高某共同擺攤,騙取被害人錢款。
檢察官介紹,該團伙分工明確,成員演技精湛。在幾人的合作下,每天少則兩、三個網友,多則四、五個被騙至攤點,消費在幾百至幾千元不等。對于獲取的錢財,團伙按比例瓜分。據統計,期間,姬某、高某共參與詐騙16起,詐騙數額共計12000余元;曹某參與詐騙11起,詐騙數額7600余元;劉某參與詐騙12起,詐騙數額6400余元。
9月14日,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判決,分別判處姬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一萬元;高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曹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六千元;劉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編輯 張大為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