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9月26日,記者從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該局組織實施的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中,合肥市1家食品企業生產的全麥餅干抽檢不合格,被罰款5000元。
據悉,合肥樂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全麥餅干(原味)(批次為2020年10月8日),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樂心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提出復檢;經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執法人員認為,該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全麥餅干(原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長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5000元人民幣,并沒收違法所得275元人民幣。
據悉,根據原因排查得知,該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是因為加熱設備損壞、員工操作不規范。屬地監管部門已責令其購買新設備,做好食品生產設備的檢測保養,強化員工規范操作培訓,其已按要求進行整改。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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