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21年1月26日上午,合肥鐵路運輸法院對4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進行公開集中宣判。涉案的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8個月至2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5千元至8萬元不等的罰金。
合肥鐵路運輸法院集中宣判現場
此次集中宣判的4起案件,均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吳某繼、趙某勝等7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中被告人吳某繼,趙某勝都曾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人刑滿釋放后不知悔改,經共謀,2020年5月至7月,趙某勝到肥西、長豐等地多次作案,采取投喂綁有“三步倒”(氰化物)鴨脖的方式,毒殺土狗16只,后賣給吳某繼6只和被告人陶某6只、嚴某兵4只。陶某和嚴某兵明知是毒殺狗仍收購并加價出售給他人。被告人吳某俊、吳某暉明知吳某繼銷售的狗肉中含有有毒、有害成份,仍然從其處收購已剝皮狗肉,并加工后再出售。被告人張某杰明知吳某繼收購的是毒殺狗,仍為其提供剝皮幫助行為。
案發后,公安機關從吳某繼處查獲鐵制弩2副、針管500枚、土狗48只;從趙某勝處查獲針管150支;從吳某俊、吳某暉處查獲狗肉16箱、冷凍狗肉162千克,貨值3萬余元。經鑒定,上述狗肉的狗舌、狗心中分別檢出氰化物成份;針劑中檢出有機劇毒物氯化琥珀膽堿成份。法院審理后認為,本起涉案的7名被告人均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吳某繼系累犯,被從重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其余五被告人分別被判處8個月至1年4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2千元至7萬元不等的罰金;其中幫助剝狗皮的張某杰被認定為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宣告緩刑一年。
張某系省內某醫學院畢業生,與孫某合伙在合肥市濱湖新區開設一零售藥店,并加盟于一家醫藥連鎖公司旗下。2018年10月,彭某和王某瞄上了此家藥店,他們以自己經營賓館需要男性壯陽保健品為由分別向二人提出購買要求,二人經不住利益誘惑,通過非正規渠道購買了所謂的男性壯陽保健品,2018年10月6日至11月23日間,先后5次轉手銷售給彭某和王某,銷售金額共計5672元。彭某、王某暗中將每次購買保健品的過程進行了錄像,隨后即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對涉案保健品進行檢驗,涉案保健食品中均非法添加國家禁用藥物西地那非成份。另外,同樣在合肥市濱湖新區經營藥店的楊某也是經不住利益誘惑,通過非正規渠道購買了所謂的男性壯陽保健品,銷給前案中的彭某,銷售金額共計2740元,后被彭某舉報致案發。張某、孫某和楊某均因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7個月至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6千元至1萬2千元不等的罰金,同時宣告適用緩刑。
另外一起是“毒豆芽”案,肥西縣的黃某、孫某夫妻在生產豆芽過程中,為防止豆芽腐爛,賣相好看,擅自摻入“恩諾沙星”(獸藥),且進行銷售,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9千元,其中妻子孫某被宣告適用緩刑。
合肥鐵路運輸法院自2020年9月1日起集中管轄合肥市范圍內的食品藥品安全案件以來,高度重視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多措并舉,堅決捍衛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編輯:唐恒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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