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1月14日上午,合肥中院發(fā)布了“2020合肥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記者注意到,市民關注的“真假卡旺卡”、“黑救護”、“高空甩鍋”、“班級群內現(xiàn)詐騙”等案件入選。
一、“黑救護”惡勢力違法犯罪,向病患家屬強要財物
2017年起,鐘某飛等人先后成立安徽百姓易行急救轉運公司、安徽醫(yī)援送急救轉運有限公司,通過公司化運作逐步形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設立規(guī)章制度、獎懲制度、常態(tài)化業(yè)務培訓機制對公司成員進行管理,帶領組織成員從事非急救轉運業(yè)務。該組織為謀取非法利益,采取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排擠、打壓同行,有組織、有目的地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強迫同行退出病患轉運市場達到獨霸市場的目的。該組織違規(guī)申辦制式救護車手續(xù),車輛外觀與制式救護車一致,并給司機、護士、業(yè)務員配發(fā)急救部門制服,冒充正規(guī)120蒙蔽病患家屬,默認、鼓勵運營部司機、護士在轉運過程中以言語威脅向病患家屬強行索要財物,造成惡劣影響。
合肥市包河法院審理認為,鐘某飛等人在非急救轉運行業(yè),兩年內多次、反復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性質的違法犯罪活動,應認定為惡勢力違法犯罪組織。遂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判處鐘某飛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六千元。其他組織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罰。鐘某飛等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合肥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真假卡旺卡”對簿公堂,假卡旺卡停用并賠償5萬元
合肥卡旺卡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卡旺卡”)將“卡旺卡”字樣用于企業(yè)字號并經(jīng)營多年,在消費者中產(chǎn)生了較高的影響力。安徽卡旺卡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卡旺卡”)成立于2019年6月20日,晚于合肥卡旺卡取得“卡旺卡”商標專用權及成立日期。合肥卡旺卡認為,在未經(jīng)授權的情況下,安徽卡旺卡擅自將“卡旺卡”字樣用于企業(yè)名稱中,具有攀附聲譽的主觀惡意,足以誤導相關公眾產(chǎn)生混淆,已構成不正當競爭。
合肥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安徽卡旺卡停止在企業(yè)名稱中使用“卡旺卡”字樣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向合肥卡旺卡賠償經(jīng)濟損失5萬元。安徽卡旺卡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合肥中院二審認為,安徽卡旺卡擅自使用合肥卡旺卡公司具有一定影響的企業(yè)名稱,足以產(chǎn)生混淆,引人誤以為與合肥卡旺卡公司存在一致性或特定聯(lián)系,構成不正當競爭,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三、女子“高空甩鍋”危害公共安全,獲緩刑
2020年8月13日18時許,潘某樂因為生活工作不順、壓力大,心情煩躁,遂將正在做飯用的電飯鍋摔到客廳地板上,隨后打開房門,通過公共樓道的窗口將電飯鍋從13樓仍了出去,險些砸到樓下行人。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后,對潘某樂居住的公寓樓逐戶敲門詢問排查,最終查實系潘某樂所為。
合肥市包河法院審理認為:潘某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潘某樂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四、未成年人混入家長群,冒充班主任收資料費
2019年11月7日上午,黎某某(未滿16周歲)通過手機搜索加入合肥某高中班級QQ群并加入。黎某某將自己頭像及名稱偽裝成班主任曹老師,以曹老師名義在群里發(fā)了一條交費信息及收款二維碼,稱需要向每個學生收取428元資料,黎某某隨即以該班的學生家長身份,在群里發(fā)了一張交費成功的截圖,向群內家長謊稱自己已經(jīng)交費,引誘其他家長轉賬。群內家長周某信以為真,試圖掃碼轉賬,發(fā)現(xiàn)該二維碼有風險,遂向黎某某詢問情況,黎某某又將楊某某(另案處理)的微信收款二維碼發(fā)在該群里,讓家長們向該賬戶交費。之后,群內共有20名學生家長先后向該賬戶轉賬共計人民幣8560元。
合肥市廬陽法院審理認為,黎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錢款,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黎某某伙同他人利用電信網(wǎng)絡,通過發(fā)送短信對不特定多數(shù)人實施電信網(wǎng)絡詐騙,從嚴處罰。遂以犯詐騙罪,判處黎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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