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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31日晚上22時許,合肥交警高速二大隊民警巡邏至繞城高速肥東服務區附近路段時,發現一輛轎車停在最右側行車道上,周邊未設置任何警示標志,隨時都有可能被后車沖撞,極度危險。
民警立即設置警戒并上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現車內有一男子在駕駛座酣睡,且滿身酒味,初步判定這是一起涉嫌酒駕的案件。隨后,民警將男子帶至警車上并快速撤移停放在高速上的車輛。
當晚,經過血液檢測,言語不清、站立不穩的該車駕駛人張某(33歲,肥東縣人)血液中乙醇含量高達247.6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據張某供述,當晚自己與朋友喝完酒獨自開車回家,駛入高速之后,因酒后困頓便在車中睡著,至于如何將車停在行車道及其他細節,自己完全不記得。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合肥交警提醒:酒后駕駛機動車是違法犯罪行為。醉酒駕車上高速,還在行車道停車睡覺,簡直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當回事,所幸巡邏民警及時發現。萬幸之余,等待張某的也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陳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