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日前,合肥市包河區法院宣判了一起猥褻兒童罪案,被告人李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被禁止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職業。
“父母把自己的寶貝孩子送到教育機構去學習,你作為一名老師,不好好上課,做這樣的事情,這是任何人都不能容忍的,不可能得到從寬處理。” 這是9月9日上午,合肥市包河區法院 刑事審判法庭里,人民陪審員對臺下正向法庭祈求緩刑的被告人李某某說的話。
2020年4月底,李某某在某教育機構入職。入職兩天后,李某某借助自己老師的身份,在一對一上課過程中對三名年僅9至10歲的學生實施猥褻。合肥市包河區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李某某強制猥褻不滿十四周歲的兒童,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應從重處罰。 庭審過程中,李某某當庭悔罪,希望可以判處緩刑。
參審的人民陪審員對被告人提出的緩刑建議不予認可。該案最終判處被告人李某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禁止被告人李某 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職業。 被告人李某某當庭認罪,不提出上訴。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