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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合肥市民史女士有點煩惱——前不久她準備注冊一個公司,可是輸入自己的身份證號后卻發現,她竟成了江蘇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讓史女士想不到的是,該公司已經連續3 年被列入異常名錄,還因為虛開發票被稅務部門行政處罰。史女士仔細回想,覺得這一切應該是身份證在2015 年遺失后,自己的身份被人冒用了。但是,她要承擔該公司的相關處罰嗎?又該如何注銷那個別人開的“自己的公司”?記者就此采訪了市場監管部門。
市民反映:莫名其妙成了一公司“老板”
7 月2 日,合肥市民史女士向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反映稱,她前不久準備開公司,便在企業注冊的網站上填寫一些相關信息。但在輸入身份證號后,發現系統顯示自己不能再在合肥注冊新公司了。
原來,系統顯示,史女士在江蘇省江陰縣已經擁有了一個公司,且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她是這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東和高管。“好奇怪,我從來沒去過那里,更別說在那里注冊公司了。”史女士說,她做夢也沒想到自己居然成了一公司法定代表人。
據史女士介紹,這個公司全名為“江蘇江陰-靖江開發園區金立物資有限公司”,并在2017 年、2018 年、2019 年連續3 年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是未按規定報送企業年度報告。讓史女士擔憂的是,該公司曾因虛開發票被江蘇省江陰市國家稅務局行政處罰5萬元。
“不知道這種情況我是不是要承擔責任,我的信用會受到影響嗎?”史女士說,這一切可能與她曾丟失過身份證有關,但不知道如何處理。
記者調查:企業經變更轉至史女士名下
“江蘇江陰-靖江開發園區金立物資有限公司”是史女士身份證丟失后成立的嗎?7 月2 日,記者在天眼查APP 中查詢發現,該公司成立日期為2016 年1 月20 日,注冊資本為500 萬元;史女士是該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該公司的唯一股東、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在企業變更記錄中記者看到,該公司于2016 年3 月4 日進行了4 項變更,其中經營范圍增加了“電子產品、家用電器、化妝品及文具用品的銷售”,企業類型由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者控股)變成了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法定代表人從陸某變成了史女士。股東也從陸某變成了史女士。而史女士所稱的身份證丟失的時間為2015年。
此外,記者看到,該公司確實因未按時報送年報被連續3 年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其中,一件稅務違法案件里顯示,經原江蘇省江陰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檢查,發現該公司在2016 年2 月1 日至2016 年2 月29 日期間,主要存在對外虛開增值稅銷項發票14份,金額113.95萬元,稅額19.37萬元。
部門說法:經調查屬實可撤銷公司職務
市民出現身份證疑似被人冒用注冊公司該怎么辦?對個人有無影響?對此,7 月2 日,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許可局相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市民如果發現自己的身份證被冒用了,按照“誰設立誰撤銷”的原則應向公司注冊地的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
“合肥市這邊如果發現類似情況,市民可在派出所開具一張身份證遺失補辦的證明,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該人士告訴記者,如果市民真丟過身份證,派出所一般都會出具證明的。市民拿著證明到企業注冊地市場監管部門寫一封投訴信,執法人員在立案調查后會到企業現場核查,看企業是否正常經營,并調查相關人員。
“如果公司是獨資公司,一般會找到公司監事;如果公司是多個股東,會找到其他股東調查。”該人士表示,在調查結束確認投訴者是被人冒用身份證開辦企業的,將依法將其職務予以撤銷,同時不再承擔相關公司的債務和處罰等,“撤銷以后,這個公司就跟投訴人沒有任何關系了,投訴人的信用等不受影響。”
昨天下午,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江陰-靖江工業園區局一工作人員在接受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采訪時表示,史女士可將派出所關于其身份證遺失補辦的證明郵寄至該局,該局會依照相關程序立案調查,“調查屬實后,會依法撤銷當事人在該公司所有的職務。確實不是本人的話就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該工作人員說。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