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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7月2日,合肥市公安局在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回復網友時表示,“10分鐘內挪走不扣分罰款”的建議也缺乏法規依據。建議在停車難的路段,大家盡可能選擇公共交通出行。具體如下:
網友:領導好: 由于合肥已晉升新一線城市,汽車保有量越來越多,在市區一些地方停車位非常少,停車困難,難免有時候沒有找到停車位,停在不妨礙交通的地方,有時候只是短短的停二十分鐘半小時辦個事,回來就被貼條了,能否在開罰單的時候,有一個挪車通知,10分鐘內挪走不扣分罰款?
合肥市公安局回復:經交警支隊了解,依法(規)行政是政府職能部門遵循的行為準則,也是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體現。城市停車難雖然是現實問題,但依法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更是必須!目前,市區(開發區)交警大隊現場執法時,通常會通過系統查詢車輛車主聯系方式,通知車主移車。但使用監控抓拍、數碼相機抓拍、群眾舉報等非現場執法方式時,無法及時通知車主挪車,“10分鐘內挪走不扣分罰款”的建議也缺乏法規依據。建議在停車難的路段,大家盡可能選擇公共交通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