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高院消息:2020年12月24日上午,肥西法院執行局決定對位于合肥市桃花工業園湯口路與泰山路交口的一處面積約為2萬平方米廠房開展強制遷出行動。
“立即開走所有渣土車輛,否則我們將對涉案人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移送追究刑事責任。”“現該廠房系合肥某商貿有限公司所有,請立即配合騰退,否則你方財物將被全部清出廠房。”執行現場,承辦法官正在勸離違法占用廠房及阻撓執法的人員。
案件背景
被執行人安徽某模塑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五案,涉案標的額2500余萬,早在2016年進入執行程序后,因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名下所有的位于合肥市桃花工業園湯口路與泰山路交口A區1幢、2幢廠房、集體宿舍、廠區內附屬設施及其項下土地進行查封。但被執行人竟然在廠房被查封后,私自將廠房出租給他人使用,且一直怠于履行還款義務。2020年,經過債權轉讓,申請人向法院提出拍賣申請,合肥某商貿有限公司參與競拍,廠房及土地使用權等以3452萬余元成功拍出。在涉案廠地成交之后,案外人仍繼續占用廠區,拒不騰房,申請人的勝訴權益無法實現。
周密部署
考慮到涉案廠房面積大,且目前還有工人在內生產經營,給案件執行帶來了不小的難度。執行法官首先采取溝通勸離的方式,先后8次與占用廠房的案外人進行交涉,告知其違法占用查封房屋系違法行為,并說明強制遷出可能對其生產經營產生的不利后果,勸其主動搬離,但案外人不為所動。2020年10月29日,法院在該廠房內張貼遷出公告,限定三十日內各租戶遷出該廠房或與競買人達成新租賃合同。公告期限已過,案外人依舊沒有搬離的跡象。執行法官當即決定,對該處廠房進行強制遷出,并周密部署,提前計劃遷出時間,參與人員,資產處置等事項,策劃好執行方案。
采取行動
行動當天,執行法官聯系了貨運公司,前往桃花工業園。讓人沒想到的是,占用廠房的案外人竟糾集社會人員,組織渣土車輛將涉案廠區出入通道進行堵塞,給案件執行造成極大阻礙。執行法官從容不迫,與阻撓執行人員談話,告知其行為已經違法,如果繼續干擾執行工作,將對其采取拘留、罰款等措施,同時指揮法警對阻撓執行的違法行為進行錄音錄像,作為證據留存。面對著強有力的執行,案外人自行將開入廠區的九輛渣土車輛全部開出,廠區恢復秩序,廠房順利完成騰退。此次高效、有序的執行行動切實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司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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