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12日,記者從合肥包河城管了解到,近期,合肥市廣電小區一居民因為擅自砍伐樹木被重罰。包河區城管部門根據被砍伐樹木的數量、胸徑大小及造成的不良影響,對當事人姚某作出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并處以罰款6500元的處罰決定。
據介紹,包河區城管局執法大隊接到廣電小區業主來電反映稱,小區6幢南側的枇杷樹被人私自砍伐了2棵。經蕪湖路街道城管隊員現場勘查發現,有2棵枇杷樹被摟底"環切"砍斷。"我不清楚砍伐樹木還要經過主管部門的批準。"面對城管執法人員的調查,當事人姚某表示,在老舊小區改造施工過程中,他擅自將小區2棵枇杷樹砍伐,現場未能提供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手續。
執法人員調查取證后,經農林部門界定,姚某的行為構成擅自砍伐樹木的違法行為。最終,根據《合肥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和合肥市城市管理自由裁量規定,包河區城管部門作出罰款人民幣6500元的處罰決定。目前,當事人姚某已繳納了罰款。
"市民在認識上還存在不少誤區,認為城市公共場所的綠化樹木不能隨意砍伐,但小區里可以私自毀綠。其實不然,小區樹木只有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才能進行修剪、移植和砍伐。"包河區城管局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說,如周圍樹木影響日常生活,必須報請有關管理部門審批,不得私自砍伐、修剪。"市民若發現惡意破壞城市綠化行為,可向屬地城管部進行舉報,一經查實, 將依法嚴肅處理。
李玲玲 李旭東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項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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