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今年6 月29 日,合肥包河區常青市場監管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其于6 月24 日在肖氏貢鵝(望湖城店)購買鹵菜,發現該店在秤盤下面放東西,導致商品重量不對。執法人員經查處證實該店店員在稱重時偷放硬幣,以此增加重量多收消費者錢款(本報曾報道)。10 月8 日,記者從包河區市場監管部門獲悉,該部門已對涉事店鋪進行行政處罰。
【回顧】店員稱重時偷放硬幣
6 月30 日上午,常青所執法人員會同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及包河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涉事店鋪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已于當月28 日自行停業整頓,櫥窗貼了內部整改暫停營業的《通知》、肖氏貢鵝望湖城店負責人的《致歉信》和員工楊某某的《致歉信》及肖氏貢鵝望湖城店負責人的《關于望湖城門店事件處理解決辦法》。
當事人現場承認員工楊某某在稱重時放一個硬幣,以此增加重量多收消費者錢款,當事人與員工楊某某已解除了勞動關系。執法人員對現場計量器具進行檢查,初步認定計量器具符合要求,但未申請周期檢定。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我國《計量法》相關規定,同日立案調查。
【調查】半個多月賠償188筆
經市場監管部門調查,2018年4 月,當事人在合肥市包河區望湖北路與望湖西路交叉口西北角開設肖氏貢鵝(望湖城店),其間聘用員工楊某某。2020 年4 月1 日,疫情復工后,楊某某由案板工作轉為稱重收銀工作,4 月1 日至6 月27 日,實際從事稱重收銀工作共計61 天。楊某某在銷售貴重鹵菜時,在電子秤托盤下面放置一枚硬幣,一元硬幣重量約為6 克,按門店價格最高的牛肉180元/公斤計算,每次操作可獲利1.08元。
由于當事人店內監控安裝在楊某某工作崗位后上方,探頭被楊某某身體遮擋,無法發現楊某某在稱重時所做的詳細動作。因此,楊某某是否在每筆稱重時都放硬幣的行為證據缺失,現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當事人自7月22日至8月6日止,共計賠償消費者188筆,賠償金額10800元。
7 月1 日,當事人將門店電子計價秤送往合肥市計量測試研究院進行檢定,該院出具編號812063911-001《檢定證書》,檢定結論為準予級秤使用。
【處罰】合計處以2500元罰款
9 月17日,包河區市場監管局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本局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及聽證要求。
包河區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未將計量器具申請周期檢定,且員工在稱重時,故意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損害消費者利益,其行為違反了我國《計量法》相關規定。鑒于當事人在事發后,積極制定賠償方案,愿意承擔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責任,屬初次違法。綜上,該局責令當事人賠償消費者損失,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作出如下處罰:1.當事人未將計量器具申請周期檢定,處以500元罰款;2.當事人故意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處以2000元罰款;3.合計處以2500元罰款。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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