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合肥市一90后小伙吳某因欠有外債無力歸還,臨時起意搶劫女店員,劫走一部蘋果手機。日前,合肥市廬陽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吳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經審理查明,2019年10月22日14許,被告人吳某在合肥市廬陽區鳳臺路上一家女裝店門口,因想到無法歸還的個人欠款,正好見店中只有一名女店員,遂臨時起意搶劫,便進入店里假裝購買衣服,趁被害人朱某不備之時,采取勒頸、拖曳等暴力手段,并對其言語威脅、恐嚇,搶走朱某手中的一部黑色蘋果牌手機(鑒定價值1628元),后逃離現場。當日16時許,被告人吳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歸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案發后被害人朱某立即報警,且被搶的手機被公安機關依法追回并發還被害人朱某。
經合肥市精神病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被告人吳某在本案中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應依法予以懲處。被告人吳某在本案中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減輕處罰。被告人吳某在犯罪以后自動投案,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自愿認罪認罰,對其可從輕處罰;案發后贓物被追回并發還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