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與女朋友一起喝啤酒,不料酒后雙方發生爭吵。宋某為阻止女友繼續喝酒,竟將整箱啤酒從25 樓拋下,所幸未造成危害后果。幾天后,宋某覺得當晚做法欠妥,主動到派出所投案自首。8 月3 日,合肥市瑤海區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宋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經查,今年2 月24 日晚上8 時許,宋某來到女友張某某位于瑤海區合鐵家園某棟的家中。從當晚11 時許兩人開始喝啤酒,一直持續至次日凌晨。在喝了十幾瓶啤酒后,雙方情緒激動,發生爭吵,之后張某某仍在過量飲酒。次日清晨6 時許,宋某為阻止張某某繼續飲酒,不顧樓下行人安全,把裝有9 瓶啤酒的箱子從臥室陽臺拋下,砸到一樓草坪處,落在距離人行通道約1 米的位置,所幸未造成行人及財產損害。2 月29 日,被告人宋某思來想去,覺得當晚做法欠妥,遂主動到合肥市公安局勝利路派出所投案。
法院審理認為,事發樓棟緊鄰人行通道,被告人宋某明知高空拋物足以造成不特定人員的傷亡,仍將整箱瓶裝啤酒從25 樓拋下。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被告人宋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予支持。被告人宋某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法院依法減輕處罰,作出如上判決。
楊聯文 瞿玲玲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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