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今天,合肥濱湖城管通報了一起渣土運輸案件。據介紹,濱湖一家工地的施工單位將運輸建筑垃圾的活動交由未取得建筑垃圾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運輸,被予以三萬元的處罰。這是合肥濱湖近年來查處關于渣土運輸的案件中,首次處罰施工單位。
日前,濱湖城管辦執法人員例行巡查到環湖北路與廬州大道交口向南100米處時,發現一輛重型自卸貨車正在運輸渣土,執法人員立即上前對車輛駕駛人進行詢問調查。經了解,該運輸車輛為濱湖一家渣土運輸單位的掛靠車輛,現場駕駛員未能出示相關渣土運輸手續。據駕駛員描述,此次運輸活動是受合肥市某施工有限公司委托,現場執法人員聯系了所屬的施工單位負責人到場詢問核查,經過詢問得知,駕駛員所述情況屬實,合肥市某施工有限公司是一家工地的施工單位,此行為確實是這家施工單位委托所為。
后經過提取相關證據材料,對兩家單位的相關負責人作了詢問調查之后,確定合肥市某施工有限公司確系委托給未取得建筑垃圾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運輸建筑垃圾,當晚運輸了一車次,共30立方的建筑垃圾。鑒于這種情況,6月份,城管部門依照《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施工單位做出三萬元罰款的處罰。
城管部門表示,運輸單位必須有相關的渣土運輸手續,才能從事建筑垃圾運輸活動,其中辦理建筑垃圾運輸經營許可證是關鍵。如果運輸單位將建筑垃圾運輸活動交給未取得建筑垃圾運輸經營許可證的運輸單位,則會面臨重罰。
唐慢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項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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