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有網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留言,討論關于肥西農村過年期間不給放煙花炮竹的問題。肥西縣回復稱,燃放煙花爆竹給人身、財產安全帶來危害,也污染了大氣環境。合肥市立法全面禁止城區燃放煙花爆竹是利民之舉,惠民之措。需要提醒市民朋友的是,雖然不能燃放煙花爆竹了,但節日民俗喜慶方式多種多樣,我們提倡采用安全、文明、環保的方式慶賀節日。具體如下:
網友:尊敬的各位領導:你們好。中國幾千年過年的傳統都有放煙花炮竹、肥西縣農村遠離合肥市城區,為何過年期間也禁止了?這樣的禁止讓過年少了許多年味!專家說:過年期間農村放煙花炮竹有污染,那么不放就沒有污染了?專家說:過年期間放煙花炮竹有火災等隱患,那么人活著都有死亡的隱患呢!不能盲目的“一刀切”、“跟風”。那北京早幾年就機動車 單雙號限行了,肥西縣農村是否也要這樣?在農村過年,大年三十年夜飯,大年三十晚上,正月初一開大門都是必備的放煙花炮竹。現在禁止了?是否合理?安徽是勞務輸出大省。大部分過年返鄉的人 回來過年就是感受 老家的年味和鄉情。現在禁止了放煙花炮竹,年味少了許多!外出的、在本地的 過年都是一家老小其樂融融放鞭炮過年,現在少了鞭炮。就是一種遺憾!2020年后出生的人 甚至偶可能見不到煙花!甚至以后煙花炮竹這個詞都會消失!肥西的大部分鄉鎮都遠離市區:如銘傳鄉,官廳鎮等。我問過我的一些外地朋友,有廣東的,江蘇的,浙江的,湖南的等等。他們那邊農村都不禁止過年放煙花炮竹!為何安徽省肥西縣會禁止?難道肥西縣的農村比廣東,江蘇,浙江的農村發達?未必吧!此乃本人一時“激憤之言”。忘領導們采納!
肥西縣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室)回復:經縣應急管理局核實,為貫徹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合肥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2017年10月18日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號公布)等規定,按照市委、政府部署,肥西縣于2020年1月1日起全縣域全面實施禁放。燃放煙花爆竹給人身、財產安全帶來危害,也污染了大氣環境。合肥市立法全面禁止城區燃放煙花爆竹是利民之舉,惠民之措。需要提醒市民朋友的是,雖然不能燃放煙花爆竹了,但節日民俗喜慶方式多種多樣,我們提倡采用安全、文明、環保的方式慶賀節日,使環保觀念深入人心,盡已之力守護藍天碧水,共建美麗合肥。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