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高院消息,10月22日上午,包河法院在一號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何某、郝某等十四人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何某等伙同他人組織他人賣淫,賣淫人員達27名,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孫某等明知他人組織中國籍和外國籍女子賣淫,仍為其提供招嫖、望風、管賬等協助行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四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協助組織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該十四人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案情較為復雜,涉及被告人數眾多,影響范圍廣。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了充分的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
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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