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跟人打官司,法院要證明材料。怎么辦?合肥一男子自己PS了一枚電子版的公章,“造”了一份申請變更法人的證明材料 。經(jīng)過調(diào)查,違法嫌疑人孟某某因私刻印章,出具假文件,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你多次遞交申請合肥XX網(wǎng)咖變更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消防安全責任人行政許可的材料已收悉。” 材料上寫著這樣的內(nèi)容,并蓋有消防大隊的公章。
怎么會有這樣的證明?法院工作人員很疑惑,消防部門如果受理了這些申報材料,會出具專門的受理憑證,而不會出這樣的證明材料。經(jīng)過仔細核查,消防大隊沒有出具過這樣的證明,查看公章用印登記,也完全沒有相關(guān)記錄。近日,肥西縣法院工作人員帶著這份證明材料,來到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隊高新大隊核實情況。
當事人孟某某被叫到消防大隊問詢。“文件從哪來的?”“自己印的!”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孟某某當場承認了自己偽造證明和公章的事實。原來,孟某某因網(wǎng)吧轉(zhuǎn)讓與原網(wǎng)吧老板產(chǎn)生經(jīng)濟糾紛,訴訟過程中,法院要求他提供一份申請變更法人的證明材料。今年7月25日,孟某某自己直接PS一枚電子版的公章,編輯到證明文件中,交給了法院。誰知聰明反被聰明誤。經(jīng)過核實,真相大白。
近日,違法嫌疑人孟某某因私刻印章,出具虛假消防證明文件,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guī)定,受到了公安機關(guān)的行政處罰,被行政拘留七日。
朱小妹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 記者 甘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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