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沈某某系一名家政保潔員,在雇主家中打掃衛生時,見兩條項鏈掉在地上,于是將其盜走。日前,合肥市廬陽區法院作出一審宣判,沈某某犯盜竊罪,判處罰金7000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沈某某系家政保潔人員。2018年4月7日14時許,沈某某至被害人邵某安徽省公安廳宿舍家中打掃衛生。期間,沈某某見邵某放在臥室衛生間的兩條黃金項鏈(鑒定價值人民幣6555元)掉在地上,遂心生貪念,將該兩條項鏈盜走,并迅速逃離現場。
被害人邵某發現財物被盜后向公安機關報案。2018年5月4日,沈某某被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沈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竊取的手段,共同盜竊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6555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應依法懲處。被告人沈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從輕處罰。因被告人沈某某系初犯,且案發后已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并積極預交罰金,具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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