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生態環境公眾號消息,2018年8月7日至9月6日,省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合肥市開展了第二輪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并于10月11日正式反饋督察意見。合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市委書記宋國權和市長凌云任組長的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對整改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嚴格對照督察反饋意見,逐條分解,細化措施,制定了《合肥市貫徹落實省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予公開。
《方案》指導思想是: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以及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突出環境問題整改,著力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不斷鞏固拓展提升中央及省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成效,傾力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合肥樣板”,為合肥經濟高質量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方案》明確,要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思想認識,不斷增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要全面做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嚴格對照省督察組反饋意見,以最鮮明的態度、最堅決的行動、最嚴明的紀律,不折不扣完成各項整改任務。要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打贏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加快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加大群眾身邊環境問題解決力度。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把解決具體問題與共性問題、當前問題與長遠問題有機結合,鞏固拓展環保督察整改成果,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監管體系、政策體系、法治體系、能力保障體系和社會行動體系。
為確保督察組督察交辦問題如期見底清零,對環保督察反饋意見進行了歸納梳理,制定了七大類整改措施。一是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實《合肥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試行)》,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對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法規立法執法情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等相關方面開展考核,將考核結果運用到干部任免、考核激勵等方面。二是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和產業布局規劃環評,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嚴格控制環境風險項目。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推行綠色消費、提倡綠色居住、鼓勵綠色出行。三是堅決打好碧水攻堅戰。抓好入湖河流污染防治,推深做實河長制、湖長制、林長制,認真實施“一河一策”,加快入湖支流綜合整治。妥善處理巢湖水環境一級保護區內違法違規項目,積極推動《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修改工作,對巢湖水環境一級保護區內存在問題的項目依法妥善處理。加大巢湖水體污染防治力度,編制實施《巢湖綜合治理綠色發展總體規劃》,加快建立“三線一單”環境管控體系,對巢湖流域產業和項目布局實行最嚴格的規劃管控,加快推進環巢湖10塊濕地建設,強化藍藻監測預警。四是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治理,全面整治“散亂污”企業及集群,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推進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綜合整治。大力推進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2020年底前,省級以上開發區全部完成集中供熱建設和改造。嚴格落實《合肥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按照“六個百分百”標準持續強化揚塵污染管控。繼續加大餐飲油煙整治力度,鞏固餐飲油煙整治成效。以開展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專項整治為抓手,統籌開展油、路、車治理和機動車船污染防治。建設機動車排氣污染“天地車人”一體化監控系統,完善機動車遙感監測網絡。強化應急管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五是持續推進凈土保衛戰。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加強重點企業、重點地塊的監管和修復。推動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和污染防控全過程監管水平,進一步加強小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的監管。加快推進垃圾分類處理,大力發展符合環保標準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六是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加強飲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完善縣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和應急或備用水源建設。著力補齊農業農村環境問題短板,進一步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集運輸體系。完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到2020年底,實現中心村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切實解決群眾信訪投訴問題,完善有獎舉報機制,鼓勵市民參與環境類投訴舉報。七是提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保障能力。以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為契機,完善環保部門人員和裝備配置,加強執法能力培訓,著力打造一支生態環境執法“鐵軍”。加快“數字巢湖”建設進度,為巢湖綜合治理提供智力支撐。加大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投入力度,堅持投入與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相匹配。
《方案》圍繞督察反饋的意見和建議、中央及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存在的不嚴不實現象、落實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存在的薄弱環節三個方面制定了整改任務措施清單,共涉及71項整改任務,304條具體整改措施。每項任務均明確了牽頭責任單位、責任主體單位、配合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實施清單式銷號管理,定期督導,掛賬督辦,確保整改任務如期、如實、保質、保量完成,順利銷號。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開展,《方案》明確了四個方面的組織保障措施。一是強化責任落實。明確了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是本地本部門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各單位一把手要親力親為,堅持以上率下,逐級傳導壓力,層層抓好落實。二是嚴格督查督辦。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辦調度機制,制定督導檢查工作方案,實行月調度、月通報、月督辦,加強對各地、各有關部門整改落實工作的督導檢查,及時掌握整改工作進展情況。三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省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責任追究線索清單,進一步深入調查,逐一厘清責任,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到位。對推進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敷衍應付、拒不整改或問題仍然突出、問題出現反彈的地方和部門,嚴肅問責、終身追責,形成持續震懾。四是強化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整改進展情況、重點環境問題整改和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和監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努力營造環境保護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
下一步,合肥市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省環境保護督察組的督察意見,以鮮明的態度、嚴格的標準、果斷的措施,主動整改、堅決整改,開創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新局面。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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