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檢察院以代某某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對其提起公訴。
事情是這樣:安徽巢湖的代某某開了一家早餐店經營油條、小籠包、辣糊湯等。
2018年4月至10月間,被告人代某某在其經營的油茶館內炸制油條約5000 余根,為讓自己對外銷售的油條好吃好看好賣,其在炸制油條過程中超量添加“明礬"。
經巢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對該油茶館銷售的油條進行抽檢發現,該店的油條鋁殘留量為503mg/Kg,嚴重超出油炸面制品中鋁殘留量小于等于100mg/kg的國家標準。
2018 年12月16 日,被告人代某某在其經營的油茶館內被公安民警抓獲。
檢察官提醒:本案中油條的生產者代某某缺乏相關的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僅憑經驗,導致在實際加工中過量添加明礬,觸犯相關法律,構成刑事犯罪。檢察官呼吁廣大商家,切莫因一時的貪念給他人造成傷害,更要認真學習食品安全生產知識,合法經營食品生產加工。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