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4月22日,黃山市黃山區法院發布案情信息稱,4月17日,該院公開審理了原黃山市云海米業有限公司副經理程某某涉嫌貪污、挪用公款一案。
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程某某在擔任黃山市云海米業有限公司副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 245482元。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程某某將截留的代收購糧款共計342231.87元轉入余額寶、螞蟻財富從事營利性活動。在貪污、挪用公款犯罪活動中,程某某非法獲取孳息 5788.74 元。到案后,程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并退出違法所得251270.74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程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被告人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積極退贓,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能從寬處理。法庭當庭宣判,被告人程某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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