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被執行人方某在太湖某銀行借款20萬元未償還,經法院判決后仍未履行,該銀行申請強制執行后,方某在執行階段作出還款計劃后仍不履行。
4月8日清晨,太湖縣法院快執團隊干警前往方某家拘傳方某,方某家人打開院門后,稱方某不在家中居住。執行干警詢問到方某住房,出具搜查令后前往方某房間搜尋,但房間內無人。細心的干警探查發現方某的被窩是熱的,很明顯方某早晨在家。方某家人又稱方某外出運動了,過會才回來。
經過在其房間四下搜尋,未發現方某的蹤跡,執行干警發現方某家另一間房內的玻璃似乎有隱形門,一推開發現方某正貓在衣柜中躲藏,執行干警于是將方某拘傳到法院。經過訓誡,方某承認自身錯誤,方某父親湊款24000元用于償還債務,并對余下債務作出還款計劃。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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