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記者3月5日從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獲悉,自2024年3月10日起,當地對部分中型廂式貨車的通行措施進行了調整。
通告顯示,為持續優化改進城市物流配送車輛通行管理工作,便利物流配送車輛在城市道路通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蚌埠市發布《關于對高污染車輛和載客汽車以外的黃牌汽車禁行限行區域路段調整的通告》《關于優化貨運車輛在城市道路通行的公告》通行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部分中型廂式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現將調整部分通告如下。
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及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條件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不限行。
大皖新聞記者 李勇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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