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包善來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4年2月29日池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因到齡退休,包善來提出辭去池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池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包善來辭去池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喻志平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4年2月29日池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因到齡退休,喻志平提出辭去池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池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喻志平辭去池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人員名單
(2024年2月29日池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免去:
包善來的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職務;
喻志平的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2月29日池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金本淳為九華山風景區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吳小明為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葉光氫為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胡少斌為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余瑋為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金佳佳為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
盧文靜的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金本淳的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陳大明的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孔衛華的九華山風景區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職人員名單
(2024年2月29日池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畢若癡為池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查莉莉為池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唐翠平為池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周李蕊為九華山風景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據池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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