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定遠縣人大消息,2024年2月28日,定遠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任命:
蔣書文同志為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馬達原同志為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楊超同志為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張偉同志的縣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任命:
鄧媛媛同志為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大皖新聞訊 據定遠縣人大消息,2024年2月28日,定遠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任命:
蔣書文同志為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馬達原同志為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楊超同志為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張偉同志的縣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任命:
鄧媛媛同志為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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