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記者2月29日從蚌埠市安委辦獲悉,為深刻汲取江蘇南京“2?23”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電動自行車的火災防范工作,從即日起至6月底,該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
此次整治重點為:
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或者充電;
電動自行車不得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充電;電動自行車應當避免在室內停放、充電;
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載人電梯;電動自行車停放不得遮擋消火栓、堵塞消防車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
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小區,應當按照有關標準,規劃和配套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
具備條件的住宅小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改造優化通行道路;
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應當獨立設置,并與高層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離;
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應當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
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應當配備干粉滅火器、簡易噴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等十五項具體內容。
據了解,本次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3月10日前
各縣區要組織鄉鎮(街道)、村(居)、 物業企業對居民小區、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進行全面摸排,摸清電動自行車停放點和充電設施基本情況,按照“一區一策 ”的原則制定治理方案。
3月10日至 5月底,各縣區要以小區為單位,摸清非機動車保有量。在建小區按要求建設非機動車停放點和充電設施。已建成有物業的小區和有主管單位的居民樓,要督促物業和主管單位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置,并與高層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應當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存放、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沒有物業和主管單位的老舊小區,以及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場所,由屬地政府兜底。
此外,各縣區要組織住建、消防、應急、公安等部門聯合開展檢查,聚焦老舊小區、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點場所,重點查處非機動車在住宅內充電或私拉電線充電、占據疏散通道或消防車道、進入載人電梯等違法違規行為。
6月底前,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專項治理工作成效。督促指導物業履行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并探索非機動車智能充電樁試點和便民電價政策。對無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場所,各縣區要結合實際,采取委托管理、第三方購買服務等方式指定單位履行物業職責,消除管理和服務盲區。
專項整治期間,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將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常態化開展消防安全“敲門行動”。對缺乏充電場所導致飛線充電的,開展便民服務,引導居民就近充電;對發現有飛線充電行為但沒有占據疏散通道或消防車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以教育勸導為主,并發動親友、鄰居和業委會共同監督;對多次不聽勸阻的,向基層消防站所、公安派出所舉報,也可通過 12350 熱線進行舉報;對在住宅內充電、占據疏散通道或消防車道、進入載人電梯等行為的,要堅決制止。
大皖新聞記者 李勇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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