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6月27日,安慶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一批干部任免。
任命:江峰為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決定任命:關家濤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蔡婷婷為市民政局局長。
決定免去:吳捍衛的市公安局局長職務;汪久清的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任命:黃 鋒為市監察委員會委員;儲怡軍為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汪云波的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汪云波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王 煒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潘 紅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免去:方向華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王 煒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職務;潘 紅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王書慶為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黃 花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陳維維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丁勝兵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委員、檢察員職務;鐘 健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張結旺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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