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中國人大網消息,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免去鄧中華、張榮順的第五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王靈桂、黃柳權為第五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任命郭振華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
任命傅文杰、孔玲(女)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何抒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任命邊永民(女)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
任命劉飛、崔紅霞(女)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李廣宇、白繼明、李曉(女)、李彤(女)、盧正新、周平、李麗(女)、黃中華、江顯和、鄭勇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何延安、李玉花(女)、張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郭振華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職務。
任命宋銳為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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