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美好滁州微信號消息,2023年3月29日,滁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滁州市交通運輸局發出通知,重新核定滁州至合肥等48條縣際以上道路客運班線票價(詳見下表),4月1日起執行。
通知指出,此次核定的道路客運班線票價為最高限價,具體執行票價由各客運經營單位根據運輸經營和市場供求狀況,自行下浮確定。如客運班線車型等級、計費里程等發生變動,客運經營單位應及時申報。
各客運經營單位應嚴格按照《安徽省交通運輸廳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實施意見》(皖交運〔2021〕48號)等文件規定,對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殘疾消防救援人員、兒童等乘車實行客票半價優待或免費。
各客運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車站醒目位置公示客運班線票價,在所有營運車輛內張貼線路價目表,在客票(含電子客票)上標明車型等級、政府指導價、當日執行價等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滁州市縣際以上道路客運班線票價表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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