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4月底之后,公安系統不再采集或者要求申請人提供材料,特行備案服務“零材料”“零跑腿”。 6月1日起,全省各城市對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除早晚高峰時段進城需申請貨車電子通行碼通行外,平峰時段不再限制通行。
3月9日,記者從安徽省公安廳“學貫二十大精神 媒體記者進警營”采訪活動中獲悉,在近三年已出臺60項便民利企措施基礎上,安徽省公安廳近日制定出臺《安徽省公安系統服務企業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30條措施》,有關措施正在推進落地。
記者從通氣會現場獲悉,安徽公安部門推行城市配送貨車電子通行碼在“交管12123”APP統一申辦,實現城市配送貨車限行區域通行“一網受理、一次辦結、全程網辦”。2023年6月1日起,全省各城市對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除早晚高峰時段進城需申請貨車電子通行碼通行外,平峰時段不再限制通行。
同時,積極推進與稅務等部門以及保險、機動車檢驗等企業機構信息互聯互通,對實現車輛購置稅、交強險、機動車檢驗報告等信息共享、網上核查的,企業辦理車駕管業務時無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4月底前,在合肥試點公安交管部門與市場監管部門數據互聯互通,在線核查企業電子營業執照信息,企業辦理車駕管業務時無需提交營業執照原件。
此外,針對典當業、拍賣業、廢舊金屬回收業、報廢機動車拆解回收業、開鎖業等特種行業,所有備案信息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獲取,備案后即可開展經營活動。4月底之后,公安系統不再采集或者要求申請人提供材料,實現備案服務“零材料”“零跑腿”。
而對符合《安徽省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及相關開辦條件的鄉村民宿,依法全量審批發放《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條件“更簡化”:不將消防安全許可證、房屋建筑安全許可證作為審批發證前置條件,不因未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取締、處罰鄉村民宿。精簡“旅館業、公章刻制業”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申請開設旅館不再需要提供“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申請開辦公章刻制企業不再需要提供“公安部防偽產品質量監督中心出具的印章檢驗報告”。
大皖新聞記者 趙琳 實習生 管禮 通訊員 皖公宣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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