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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相識近10年,結婚數載,一朝患病,便遭拋棄。安慶市大觀區法院近日依法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遺棄罪案,被告人何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何某與陳某相識于2013年,2018年初登記結婚并育有一子。2022年3月,陳某被醫院診斷患有惡性腫瘤,本應守護妻子的丈夫此時卻唯恐避之不及。陳某患病以來,何某一直拒絕探視且拒不支付醫療費用,陳某的生活起居及住院治療等均依靠其父母。社區工作人員得知陳某情況后進行調解,何某始終不露面、不接聽電話。
陳某無奈起訴至法院,2022年8月30日,大觀區法院判決認定何某支付陳某扶養費11萬余元,何某依然拒不履行。隨后,因何某對其妻陳某長期不予照顧、不提供生活來源,拒絕扶養,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立案偵查。
該案立案后,何某仍不知悔改,直至法院決定對其進行逮捕,方才醒悟知錯。法院認為,何某對患病且沒有獨立生活能力妻子負有扶養義務卻拒絕扶養,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遺棄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民法典禁止家庭成員間的遺棄,《刑法》對遺棄罪也有明確的處罰。須知,老公不只是一種身份,更是一種責任。老婆不只是一種昵稱,更是一種守護。
楊聞珉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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