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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池州公安在線消息,1月17日,青陽縣公安局木鎮交警中隊在辦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認真細致,及時識破一起交通肇事后逃逸找人頂包案件。
當日19時許,木鎮中隊接110指令,稱丁橋鎮丁橋村村部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請求派警處置。值班民警立即趕赴事發路段,發現一懸掛號牌為浙F*****牌照的小型轎車逆向行駛時與一重型半掛牽引車發生碰撞,小轎車受損嚴重。
在事故現場勘查時,小轎車駕駛人不在現場,后來一人許某某稱車輛是他駕駛時發生的事故,在對其現場詢問調查中,許某某回答事發經過相關問題時支支吾吾、邏輯混亂,值班民警憑借敏銳的職業洞察力,預感許某某可能并非小轎車駕駛人本人。辦案民警通過調取公共視頻、積極走訪周邊群眾,經過大量的偵查工作,固定了證據,事發時浙F82C85小型轎車并非許某某駕駛,而是車主沈某駕駛。1月18日,在事實證據面前,許某某承認了其礙于朋友情面頂包的違法事實。
1月19日,沈某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正在辦理之中,將面臨罰款1200元的行政處罰,并對其駕駛證記12分;許某某因頂包涉嫌提供虛假證言已移交派出所另案處理。事故損失雙方當事人已自行協商處理。
警方提示:事故當事人存在無證駕駛、酒駕和肇事逃逸等違法行為的,車輛所投保險公司將拒賠損失,損失由有責方事故當事人自行承擔。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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