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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11月17日,在蕪湖市鳩江區G347國道發生一起因駕駛員行車途中因分神,駕車沖向路邊燈桿的交通事故。所幸駕駛員系好安全帶,并未受傷。
11月17日下午,蕪湖市鳩江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G347國道76KM路段處發生一起單車事故,一輛小型轎車沖向路邊,導致路燈桿連根拔起、車輛損壞。接警后,沈巷中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民警在現場看到一輛黑色的小轎車逆向停在路邊,路燈桿被撞壞,車輛安全氣囊被彈出。今年38歲的黑色轎車駕駛員王某稱,當時其駕駛車輛由南向北正常行駛,因注意力不集中,想了一些事情,導致車輛跑偏,直至撞到路邊燈桿上,調轉方向車輛才停下。
幸運的是王某按規定系好安全帶,在事故發生時并未受到任何損傷。
此次事故因王某操作不當造成的,交警依法認定王某承擔本次事故全部責任。
尹明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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