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蚌埠市發改委網12月23日消息,蚌埠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發出通知,重新核定蚌埠至羅集等11 條道路客運班線票價,詳見附件。
通知指出,此次調整的道路客運班線票價為最高限價,具體執行票價由各客運經營企業根據運輸經營和市場供求狀況,自行下浮確定。如客運班線車型等級、計費里程等發生變動,客運經營企業應及時申報。
通知要求,各客運經營企業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車站醒目位置公示客運班線票價,在所有營運車輛內張貼線路價目表,在客票(含電子客票) 上標明車型等級、政府指導價、當日執行價等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
蚌埠市市級政府指導價管理的道路客運班線票價表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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