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亳州發布11月15日發布該市一批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提出“買房送寶馬 ”的蒙城縣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有獎銷售案。具體如下:
案例1:亳州市某百貨超市“涉老”產品虛假宣傳案
2021年12月1日,根據消費者舉報,當事人涉嫌在銷售商品時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譙城區市場監管局于當日立案進行調查。
經查,當事人于2021年8月,從山東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240元/盒的價格購進該公司生產的保健食品“金能量”牌龍心口服液42盒(規格:10ml/支*54支/盒,生產日期:2021年7月13日,保質期:24個月,配料:蚯蚓提取物、蜂蜜、大棗、甘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衛食健字(1998)第368號);并于2021年11月份以來,采取會銷的方式,組織周邊群眾在其經營處二樓聽取“健康課”,每場聽課人數約50人,每天3場,在介紹“金能量”牌龍心口服液時,宣傳可以治療心腦血管疾病,血糖、血壓各種疼痛,要求消費者填報《龍心口服液報銷申請單》,內容包含姓名、申請數量、備注等項,備注欄著重填寫所患疾病類型,內容包括:輕微腦梗、胃炎、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風濕、心臟病、腿疼、肺癌中晚期、胃腸道疾病;利用其自行從抖音下載的視頻及音頻資料轉發至朋友圈,宣稱“地龍”(蚯蚓的中藥名稱)其功效具有可以治療“心腦血管板塊堵塞、治療腦血栓、高血糖、高血壓、渾身疼”等疾病,間接地對其銷售的“金能量”牌龍心口服液的性能、功能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至案發時,當事人已將該產品以367.5元/盒的價格售出20盒,貨值金額735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之規定,譙城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2:亳州市某農副產品經營部阿膠混淆案
2021年7月23日,譙城區市場監管局接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投訴,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經營包裝裝潢近似東阿阿膠產品,于當日立案進行調查,對現場發現的“東阿百年堂”阿膠塊29盒(共計7424克)依法扣押。
經查,當事人于2019年7月份從某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以170元/盒,購買了山東某阿膠有限公司生產的“東阿百年堂”阿膠塊40盒(規格:256克/盒),其包裝裝潢近似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產品,當事人以260元/盒的價格售出11盒。至案發時,上述未及時售出的“東阿百年堂”阿膠塊29盒(共計7424克),被依法查獲,違法經營額104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譙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東阿百年堂”阿膠塊29盒(共計7424克),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3:渦陽縣某置業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2021年1月28日,渦陽縣星港城蘭桂園小區業主投訴當事人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查,當事人通過沙盤展示,置業顧問依據星港城沙盤樓盤對購房者宣傳蘭桂園小區樓盤結構,建筑規劃設計、服務設施、居住環境等內容。宣傳的8#樓、10#樓沙盤模型為“兩個出入門、兩個安全通道、一梯兩戶戶型”,而現實交付的商品房為“一個出入門、一個安全通道、兩梯四戶戶型”,樓體結構發生改變,性能、功能發生根本變化。認定當事人行為為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且當事人違法行為發生期間沒有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導致業主多次投訴上訪,新聞媒體跟蹤報道,造成嚴重不良的社會影響。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渦陽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人民幣10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4:安徽某酒業有限公司白酒混淆案
2020年12月24日,譙城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皖市監競爭轉案〔2020〕20號)轉辦單對當事人安徽某酒業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于2020年11月14日委托河南省商丘市一印刷廠印制了1500套(1×4)和1000套(1×6)的包裝盒,并于2020年12月8日委托亳州市某釀酒實業總公司生產“百年逈駕”(酒精度:42%vol,凈含量:450ml×4件)白酒1320件、(酒精度:42%vol,凈含量:450ml×6件)白酒620件,成本價分別為16元/件,28元/件,該批次白酒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與安徽迎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迎駕”牌百年迎駕貢白酒存在諸多近似,當事人生產“百年逈駕”白酒行為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八條之規定,譙城區市場監管局給予當事人沒收標注“百年逈駕”字樣的140套(1×4)包裝、“百年逈駕”字樣的380套(1×6)包裝,“百年逈駕”(酒精度:42%vol,凈含量:450ml×4件)的白酒1170件、“百年逈駕”字樣(酒精度:42%vol,凈含量:450ml×6件)的白酒450件、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5:蒙城縣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有獎銷售案
2021年1月23日,蒙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投訴,蒙城縣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宣傳“置業珍寶島,買房送寶馬”涉嫌不正當有獎銷售。經查,蒙城縣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8日下午在珍寶島小區院內進行了抽獎銷售活動,現場抽出幸運獎洗衣機10名(洗衣機1649元/臺)、三等獎為海爾液晶65寸電視機10名(海爾液晶65寸2999元/臺) 、二等獎海爾雙開門冰箱 10名(海爾雙開門冰箱2649元/臺)、一等獎華為mate40手機10名(華為mate40手機4999元/部 )、特等獎一名寶馬3系2021款325i(寶馬3系2021款325i 277800元/臺),特等獎被7號樓業主劉某獲得。當事人在抽獎式有獎銷售活動中獎品貨值金額277800元,金額超過五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蒙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21萬元的行政處罰。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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