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高空拋物一直是懸在城市上空的“痛”?整治高空拋物一直是城市治理中的難點,許多市民往往抱有僥幸心理,扔出時可能是雞蛋殼、易拉罐、蘋果核等不起眼的“物”,可一旦落地那就是奪人性命的“兇器”。為了徹底整治這一亂象,2021年3月1日起,“高空拋物”正式入刑。此外,合肥市多地也在加強基層管理,從警示、勸導、教育等多環節入手,切實整治高空拋物行為。
案例梳理:多地亮出高空拋物“第一劍”
大皖新聞記者在梳理相關案件時發現,今年安徽多地已就高空拋物案件進行判決。2022年8月,黃山市首起高空拋物案當庭宣判,2021年12月15日11時許,被告人黃某某在屯溪區某小區14樓朋友家中,酒后發泄情緒,將朋友家的玻璃煙灰缸、折疊椅、鋼管等物先后從陽臺扔向一樓草坪,其中兩把折疊椅、一盤鋼管就重達12公斤,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在審查起訴階段,承辦檢察官對黃某某進行了耐心細致的釋法說理,使其充分認識到高空拋物行為的危險性和違法性,黃某某對此深感后悔,承諾今后再也不會做出類似行為,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同年8月,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也對其轄區內首例“高空拋物”案進行判決,被告人劉某某在蕪湖經開區秀水江南小區內拾撿廢棄紙盒時,隨手將紙盒中的四個空啤酒瓶先后從8層樓道向外拋擲,此次高空拋物行為未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但劉某某任性的行為已嚴重威脅人民群眾“頭頂上的安全”。
案件受理后,檢察官充分釋法說理,使劉某某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在綜合考慮全案情節及劉某某自愿認罪認罰的情況下,檢察機關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并適用速裁程序。2022年8月2日法院采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以被告人劉某某犯高空拋物罪,判處其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2022年初,淮南市首例高空拋物案也當庭宣判。2021年12月,被告人童某約前夫準備帶孩子外出辦事,結果因前夫回家遲了,兩人為此發生爭吵。前夫摔門而出下樓,童某在家怒氣未消,將前夫的鞋子、衣服、裝菜籽油的桶等物品從15層家中窗戶拋出。在爭吵中,童某又將前夫的外套和干活用的電鉆從窗戶拋了出去。
淮南市公安局山南新區分局三和派出所民警隨后趕到現場,發現樓下除了有油桶、電鉆,還有鞋子、衣物等,民警立即對現場進行證據固定,對童某進行了立案偵查。后法院經審理認為,童某從建筑物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高空拋物罪,案發時童某不聽勸阻繼續實施拋物行為,酌情從重處罰;鑒于童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愿意接受處罰,在量刑時予以綜合考慮。最終,法院判處童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律師說法:法律禁止高空拋物 不能確定責任人或由整棟樓居民負責
“對高空拋物行為的法律規制既有民法層面的,亦有刑法層面的。”司法部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律師、安徽省人民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安徽皖正律師事務所主任馬華平表示,根據《民法典》第1254條規定,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如公安機關最終能查清責任人是誰,該責任人需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賠償受害人損失;如最終責任人不能確定,按照法條的規定,則需要由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馬華平說,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規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10月21日發布《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明確指出需要依法懲處構成犯罪的高空拋物行為,并根據不同的犯罪情節,確定不同的罪名。至于是否會觸犯刑事法律,則需要以公安機關最終的調查結果來確定。
記者探訪:合肥一些小區人機聯手整治亂象
在合肥經開區芙蓉社區融創城融和園小區,有一支禁止高空拋物志愿巡查隊。9月1日上午,該志愿巡查隊隊長宣先生告訴大皖新聞記者,2020年8月份,在屬地新月社居委的支持下,包括宣先生在內的三位業主共同組建了最初的志愿巡查隊。
記者了解到,巡查隊成立前,融和園小區的業主經常吐槽小區綠化散落各種生活垃圾,“我們業主群經常有業主反映小區存在從樓上扔牛奶盒、外賣盒的行為。”宣先生告訴記者,巡查隊成立后,隊員們不定期在小區內巡查,隔三差五上門散發宣傳單,告知高空拋物的危害性,同時,請業主簽署拒絕高空拋物承諾書,還會組織小區內的小朋友上門宣講,并分發垃圾袋,“我們從小朋友抓起,又通過小朋友的宣講來影響他們的父母。”
融創城融和園小區巡查隊上門宣傳高空拋物危害性和相關法律知識。
此前,該小區存在業主在樓頂種菜、養花,堆積廢舊物品的行為,刮風下雨或者小朋友在樓頂玩耍時,很容易造成花盆、石子等墜落。為此,巡查隊配合社區、物業在2021年春節前后徹底清理干凈,消除安全隱患。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隨著業主對巡查隊的認可,不斷有業主志愿加入,隊伍規模也從當初的3人擴展到現在的22人,其中黨員占了一半。現如今,融和園小區的業主群里已很少看到有人反映高空拋物現象。
融創城融和園小區巡查隊在小區定期巡查高空拋物情況。
9月1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來到合肥金大地·時代天街,可以看到公寓四周都已安裝防高空拋物對空探頭。時代天街物業安徽新地銳意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周經理告訴記者,2021年7月物業開始在公寓四周安裝對空探頭,8月份投入使用,目前整個天街共安裝了34個探頭,分布在東南西北四個區域,對于五棟高層外立面實現24小時無死角實時監控。“人防加技防,我們的秩序維護員也會24小時巡更,每兩小時巡查一次,定期上門進行宣傳、引導,多方面預防高空拋物。”周經理說,由于不斷有業主投訴高層住戶亂扔煙頭或生活垃圾,為了有效破解高空拋物查找難、取證難,保障住戶權益,物業公司高度重視,申請專款安裝探頭。
合肥金大地·時代天街安裝防高空拋物探頭。
合肥經開區蓮花社區明珠居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居委會網格員也在收集居民有關投訴,約見物業攜手解決,時代天街物業也為轄區其他小區提供了借鑒,“我們也在積極推進轄區內小區實現對空探頭全覆蓋。”
大皖新聞記者 孫召軍 殷志強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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