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化肥是糧食產量增長的關鍵因素,對我國糧食安全起到了不可代替的保障作用。7月28日,記者了解到,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訴張某龍等七名被告生產、銷售假化肥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在定遠縣法院開庭審理。
經查明,2016年3月至2020年4月期間,張某龍租用他人的廠房、設備,生產氮磷鉀總養分約33%(國家標準45%)的不合格假化肥,用已注銷肥料企業的恒鷺、順香、史大力、施益田等品牌包裝袋進行包裝,并通過張某明等6人銷售給滁州市轄縣市的幾百家農資店,使其流入消費市場。
安徽省消保委經過反復研究論證,認為生產、銷售“不合格假化肥”不僅侵害眾多農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更可能危害到國家的糧食安全,決定對張某龍等七人提起公益訴訟,并得到省人民檢察院的大力支持。
據了解,化肥中的鉀肥是穩定農作物產量的關鍵,它能夠促進農作物光合作用,促進農作物結果和提高農作物抗寒、抗病能力,從而提高農業產量。
檢察機關對案件當庭發表了支持起訴意見和出庭意見,認為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化肥對“三農”利益造成侵害,尤其是對糧食安全造成惡劣影響,必須依法嚴懲。并就該案對公共利益造成的侵害進行了詳實論證,對農資經銷商、監管部門及旁聽群眾進行了法治教育,強化人民群眾對公共利益保護的自覺性。
周镕健 王詩棋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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