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天長發布消息 7月5日,天長市新街鎮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發布關于對泗縣返天人員殷某芳未主動報備行程給予行政處罰的通報,具體如下:
2022年6月22日,我市新街鎮居民殷某芳與其兒子兒媳一家五口人自駕去泗縣探親,6月25日返回新街鎮家中,6月26日,其子自駕去昆山務工。6月26日泗縣發生本土疫情后,殷某芳等4人一直未主動向所在村報備行程,也未到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7月4日,接到上級大數據推送信息后,新街鎮疫防辦第一時間對殷某芳等4人采取居家醫學觀察、核酸檢測等健康管控措施。
殷某芳等人故意隱瞞中高風險地區行程,未按規定履行報備手續,未履行疫情防控個人責任,給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帶來較大風險。7月5日,公安機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殷某芳予以行政處罰,其子因在外地隔離,返天后根據調查情況給予處罰,其媳因在哺乳期給予批評教育。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再次提醒從疫情發生地所在城市來(返)天人員和廣大市民務必履行個人防控責任,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及時、準確、完整提供自己的行程信息。對不如實報告、虛假報告、刻意隱瞞行程軌跡的,將依法嚴肅處理。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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