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天長發布微信號消息,4月15日,天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關于天長市新冠無癥狀感染者徐某某有關情況的通報(2022年第20號)》。
2022年4月11日,徐某某(男,中共黨員,天長市人)被確診為新冠無癥狀感染者。
經查,2022年3月30日,天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全市各藥品零售企業及連鎖門店立即停止銷售“一退兩抗”藥品。4月6日,徐某某出現咳嗽等感冒癥狀,到位于天長市仁和集鎮何長城中醫診所就診,醫生馬某某違規給予其感冒沖劑和咳嗽停糖漿等藥物,并肌肉注射林可霉素及利巴韋林。4月9日,徐某某再次到何長城中醫診所就診,馬某某又為其注射林可霉素及利巴韋林。徐某某作為公職人員,在疫情期間明知自身出現咳嗽等癥狀應到定點醫院就診,仍然到私人診所治療,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何長城中醫診所在疫情期間未嚴格落實使用“一退兩抗”藥品的相關規定,導致徐某某未被及時發現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從而造成其密切接觸者未得到及時管控的不良后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規定,天長市紀委監委對徐某某涉嫌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天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令何長城中醫診所立即停業整頓,并對其涉嫌違法問題立案查處。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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