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天長警言消息,4月15日,天長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湯某某(男,安徽天長人)故意隱瞞行程,多次與中高風險地區返天人員聚集,不向所居住的社區(村)報備,未落實相關防疫要求,且多次出入公共場所,妨礙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4月11日,湯某某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
湯某某在明知自己具有較大傳播風險的情況下,違反疫情防控規定,造成新冠病毒在社會面傳播的危險,其行為已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規定,天長市公安局依法對湯某某立案偵查。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復雜嚴峻。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請廣大市民群眾認真履行防疫責任和義務,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對拒絕執行預防控制措施、涉嫌違法犯罪等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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