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4月3日,記者從亳州市有關部門獲悉 ,為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質量,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亳州市城市管理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聯合起草了《亳州市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時間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具體標準為:
(一)城市居民(含暫住人口),按1元/戶·月的標準征收。
(二)學校,按在校師生人數1元/人·學期的標準征收,由單位負擔,不得轉嫁給在校職工和學生。
(三)醫院、社區衛生等醫療服務機構,按在職職工人數1元/人·月的標準征收,由單位負擔,不得轉嫁給職工個人。
(四)集貿市場、固定經營攤點,按攤位10元/月的標準征收。
(五)建筑施工企業,按工程合同價款的0.3‰的標準征收。
(六)服務性企業,如旅店業、餐飲業、娛樂業(含網吧)、商場、超市、專業市場等,按營業收入0.3‰的標準征收。
(七)客運場站,按進站客車0.1元/座·月的標準征收。
(八)城市公交場站,按公交車2元/輛·月的標準征收。
(九)出租車企業(含巡游出租、網約出租企業),按出租車1元/輛·月的標準征收。
(十)工業企業,按在職職工人數1元/人·月的標準征收,由單位負擔,不得轉嫁給職工個人。
(十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有企業、駐軍等單位,按在職職工人數1元/人·月的標準征收,由單位負擔,不得轉嫁給職工個人。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歡迎各界人士積極建言獻策,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意見。郵箱:bzcgjsrk@163.com。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王振宇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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