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六安中院消息,日前,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程兆盛、楊浩等19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和李加加等2人開設賭場罪一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程兆盛、楊浩等人的上訴,維持原判。
2021年12月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以程兆盛、楊浩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開設賭場罪,非法采礦罪,妨害作證罪,抽逃出資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程兆盛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楊浩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成員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等罪,分別被判處十八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六安中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為獲取非法利益,程兆盛伙同楊浩在霍山縣城關及周邊開設賭場。為樹立非法權威及影響,二人先后糾集楊明龍、楊明軍等多名刑滿釋放和社會閑散人員在賭場內工作,以暴力或軟暴力等手段實施多起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樹立社會惡名。為提升威懾力、攫取更大經濟利益,程兆盛、楊浩又陸續網羅趙善林、唐剛、方海明、魏從等人加入,壯大組織實力,在霍山縣境內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程兆盛、楊浩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組織結構穩固、層級清楚、紀律嚴明,程兆盛、楊浩為組織者、領導者,趙善林、唐剛、楊明軍、楊明龍、方海明為骨干成員,魏學明、魏從、余方勇、殷傳富、程俊夫、錢成、經海濤、李軍茂、許根、李蒙蒙、金鐘、李叱為一般參加者。該組織在長期的違法犯罪過程中形成嚴格的紀律和懲戒措施。該組織利用組織惡名和勢力,通過有組織的實施開設賭場、詐騙、非法采礦等違法犯罪活動以及其他經營行為大肆斂財,以維系組織的生存、發展和壯大,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該組織為樹立非法權威、擴大非法影響,以暴力、軟暴力等手段,有組織的在霍山縣境內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詐騙、開設賭場、非法采礦等違法犯罪活動50余起。該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對當地群眾造成心理強制,多名群眾合法利益遭受該組織違法犯罪侵害后,不敢通過正當途徑舉報、控告,造成心理恐慌、安全感下降,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響。
六安中院認為,以程兆盛、楊浩為首的該犯罪組織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四個特征,依法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
編輯 張大為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