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 2021年11月底,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依法審結劉元某、劉某等18人涉黑案,維持原判,案件已生效并移送執行。該案于2020年12月25日,由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18名被告人一審判決,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詐騙罪、賭博罪、串通投標罪等罪名,判處劉元某、劉某等18人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刑罰,對組織者、領導者等多名被告人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案有較大的社會影響,現圓滿收官。
自上世紀90年代后期起,被告人劉元某、劉某糾集一批勞改、勞教釋放人員、負案在逃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肆意妄為地進行故意傷害、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以劉元某、劉某為組織者、領導者,以被告人洪祖某、李振某、張志某、董建某、蔡紅某、劉某某、劉某飛等人為積極參加者和骨干成員,以被告人張自某、姜某、何立某、任艷某、邵某某、邵某華、陳某、譚明某、劉道某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成員穩定,人數眾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并逐漸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規定。該組織為了打壓對手、確立地位、擴充勢力,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實施故意傷害、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支、敲詐勒索、詐騙、賭博、串通投標、非法占用農地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巨額經濟利益,用于購買槍支等作案工具,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尋求庇護,在犯案后用于事后擺平調解,以賠償巨額醫藥費和威脅等手段阻止被害人報案,提供經費幫助組織成員逃匿;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一系列的犯罪活動,嚴重破壞濉溪縣城區、五溝鎮及周邊礦區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該涉黑組織盤踞在安徽省濉溪縣20余年,涉及20多起犯罪,其中一起命案、多起重傷害及涉案數億元的經濟犯罪,卷宗多達90余冊,淮北中院一審庭審持續4天一夜,最后一天庭審持續到凌晨2時,整個庭審程序規范、節奏緊湊、秩序井然,通過庭審的教育、震懾,其中十四名被告人當庭自愿認罪認罰,庭審直播點擊量達73萬余人,草擬的審理報告長達1200余頁、64萬余字,最終制作了近500頁29萬余字的判決書,均創淮北兩級法院歷年來審理案件之最。在辦理該案的過程中,淮北中院始終堅持以審判為中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審判政策,既取得了從嚴從快懲處涉黑犯罪分子的成效,又在辦案過程中排查出貪腐、瀆職、“保護傘”、漏犯等線索數十條,均已依法移交相關機關處理,對打擊遺漏的黑惡勢力犯罪團伙或犯罪、線索核查起到了重要作用,還針對行業監管缺失、行業亂象向濉溪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濉溪縣征遷辦、濉溪縣城市管理局、濉溪縣五溝鎮人民政府等部門發送多份司法建議,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 (淮北中院刑庭供稿)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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