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金安法院微信號消息,3月14日,金安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楊揚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詐騙罪、行賄罪一案。楊揚被控系宣家旺(已判決)等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成員。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被告人楊揚與宣家旺相識,2014年左右為周轉資金,其陸續向宣家旺借款。宣家旺為利用楊揚的人脈關系為組織發展提供幫助,以較低的利息和巨額款項為楊揚的實體經營項目提供資金支持,雙方互相利用和依賴,關系緊密。楊揚明知該組織以實施違法犯罪為基本活動內容,仍為牟取利益逐步參與到該組織的犯罪活動中。2015年楊揚在宣家旺開設的賭場參賭,期間與宣家旺等人共謀“出老千”騙取他人錢財;2016年楊揚伙同宣家旺等人開設賭場并提供場地,幫助該組織攫取巨額利益;2018年楊揚為該組織內實施犯罪的成員疏通關系,屬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積極參加者。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詐騙罪、行賄罪追究楊揚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圍繞指控的各項犯罪事實依次進行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法庭聽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陳述。被告人親友、部分群眾旁聽了庭審,該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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