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高院消息 原以為是好友幫忙牽線搭橋,萬萬沒想到是好友自編自導自演的“愛情騙局”。近日,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與被害人李某某系前同事關系,兩人一直保持聯系。2021年3月底,李某某請劉某幫忙介紹女朋友,劉某因缺錢心生貪念,用自己的另一微信小號自稱“陳某”加李某某為好友。劉某后以“陳某”為名與李某某網戀,戀愛過程中“陳某”謊稱母親生病、去世等情況,博取李某某的同情,多次索要錢財累計金額達69360元。在李某某提出打電話核實身份時,劉某編造信號不好等理由推脫拒絕。被告人劉某被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已構成詐騙罪。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從輕處罰;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酌情從輕處罰。綜合其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和社會危害性等因素,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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