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不具有融資資質,卻以投資項目可獲高額回報為誘餌,通過口口相傳、朋友圈內宣傳等方式,宣城一水果店老板楊某在三年間向上百名群眾吸收資金1067萬余元。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2月23日從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法院了解到,該院近日一審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責令被告人楊某退賠各投資人的經濟損失;扣押的犯罪工具均予以沒收。
2018年2月至2021年5月間,被告人楊某先后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成立了“拼少少”等多家水果店。期間,被告人楊某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以投資經營水果生意和合伙經營水果店為由,承諾支付高額回報,用手機通過微信朋友圈宣傳,先后吸收周某等162名投資人資金共計1067萬余元,用于水果經營、償還本息、分紅返利、個人使用等。至2021年5月24日,被告人楊某已支付投資人資金共計588萬余元,余479萬余元未償還。
2021年5月24日,公安人員至被告人楊某住所地將其傳喚到案,后在接受公安人員詢問時,如實交代了上述事實。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067萬余元,數額巨大,擾亂金融秩序,其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告人楊某歸案后及庭審中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案發前后,被告人楊某已歸還部分投資款。法院遂綜合被告人的量刑情節及悔罪表現等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提醒: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以投資理財為幌子,對社會公眾許以高息吸收公眾存款,可事實上,公眾們看中的是他們許以的高額回報,犯罪分子盯上的卻是大家手中的本金,一旦資產累積到一定程度,資金鏈斷裂而無以為繼,不能負荷巨額利息,他們就有“卷款跑路”的可能,投資人就要承擔無法挽回“破財”的后果。公眾要提高警惕,樹立正確理財觀念,自覺抵制高息投資誘惑,理性選擇合法投資渠道,警惕非法集資陷阱。
金松 李雯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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