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明某身為醫生,卻利用職務之便,或和被保險人勾結,或指使親戚朋友住院,通過讓真正患有心肌梗死的病人冒名頂替做檢查,虛構被保險人患有急性心肌梗死,再利用虛假病歷騙取保險理賠款。據亳州市譙城區法院消息,近日,亳州市譙城區法院宣判了該案,法院以保險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明某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責令明某退賠其參與騙取的保險理賠款。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明某原系亳州市某醫院神經內科醫生,2019年9月,張某(另案處理)經李某某(另案處理)介紹到被告人明某所在的科室病區住院,明某虛構張某有急性心肌梗死的癥狀,安排其他人冒充張某做冠狀動脈CTA檢查,使張某確診患有急性心肌梗死。確診后,張某很快辦理出院手續,利用其確診急性心肌梗死的病歷向太平洋人壽、平安人壽申請重大疾病保險理賠,成功騙取保險理賠款584537.23元,明某從中獲取10萬元好處費。
2019年,被告人明某替其岳父汪某購買多份保險。2020年1月,明某安排汪某到其所在的醫院住院,明某在明知汪某未患有急性心肌梗死的情況下,安排他人冒充汪某做冠脈CTA檢查,使汪某確診急性心肌梗死。汪某出院后,明某使用汪某虛假的病歷向保險公司申報重大疾病保險理賠,向支付寶公司申報互助寶,騙取重大疾病保險307771.64元,騙取支付寶公司重大疾病互助金10萬元,上述款項到賬后,均被明某轉入其本人或其控制的賬戶。
2018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間,明某伙同李某某(另案處理)等人利用虛假的病歷實施騙保行為共計7次,騙取中國人壽、泰康人壽等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險理賠款、支付寶公司互助寶重大疾病互助金共計270余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明某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保險詐騙罪。明某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具有立功表現,可從輕、減輕處罰;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又認罪認罰,系坦白,可從輕處罰。
主審法官劉善金介紹,此案最大的特點是醫患勾結,被告人明某是一名神經內科醫生,也是騙保案的關鍵人物之一,詐騙手段也不是說多高明,只要保險公司在理賠過程中仔細審核一下他們的理賠材料,對被保險人簡單核查之后,應該很容易就能發現問題。本案的案發系因騙保人劉某(另案處理)做過膽囊切除手術,但替劉某做檢查的人沒有做過同樣的手術,保險公司在理賠過程中發現了這一情況,調查員仔細比對相關材料后,發現所有案件在“就診醫院”“就診病區”“疾病類別”“住院流程”“觀察期后立即出險”等方面存在高度雷同。隨著相關保險公司的報案,公安機關進一步查實了被告人明某一伙人進行保險詐騙的相關事實。
編輯 陶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