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固鎮法院消息,提到“酒駕”的后果人人都能說上很多,但是,仍然有很多“貪杯司機”心存僥幸,開錯人生的方向盤。近日,固鎮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危險駕駛案件,被告人謝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宣告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20年9月24日晚,被告人謝某在固鎮縣城關鎮某飯店飲酒至次日凌晨。2020年9月25日下午14時許,被告人謝某駕駛蘇A2××××白色捷豹牌小型越野客車從固鎮縣城關鎮澮河欣城東門駛出,沿蚌固路經澮河一橋行駛至老省道101與方前路交叉口北側時,因發現前方路口有交警查車遂調頭準備離開,被趕到的執勤民警查獲。2020年9月26日,經安徽民正司法鑒定所鑒定,被告人謝某血樣中檢出乙醇成分,其含量值為117mg/100mL。
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證據與公訴機關指控一致。另查明:2021年4月1日被告人謝某因本次醉酒駕駛的行為被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支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021年5月12日,被告人謝某向本院預繳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固鎮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謝某構成危險駕駛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謝某有前科劣跡,且有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的情節,酌情予以從重處罰;其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對其可酌情從輕處罰。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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