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2022年1月3日15時許,蕪湖市鳩江交警大隊民警在沈巷鎮南埂“十”字路口處理一起交通事故,這時一輛黃色的三輪摩托車橫直地闖進了事故現場。
三輪摩托車駕駛室內擠滿了三個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伸手示意該車靠邊停車,讓多余的兩人從駕駛室下來后,民警對駕駛員高某進行了批評和教育,在這交談過程中,民警聞到高某身上散發出一股酒味,隨即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84mg/100ml,涉嫌醉酒駕車。
據了解,高某在離事發地點50米的某商店購買東西,從商店出來后發現前方交警在處理事故,心想應該不會查酒駕,于是就抱有僥幸心理,帶著家人擠在駕駛室內,駕駛車輛往事故現場駛來,最終因為駕駛室擠滿了人被交警攔下,被交警察覺到自己酒駕,高某感到非常后悔。
交警提醒駕駛員朋友:酒后不開車,不要抱有僥幸心理,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尹明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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